各有關部門、單位:
按照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高校工委、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、共青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聯合下發的內教學工字〔2017〕6號文件的有關精神,結合我校實際,現將評選推薦全區“三好學生”“優秀學生干部”和“優秀畢業生”和“優秀班集體”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原則
本學年的評選、推薦工作按照《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表彰獎勵辦法》(內教學發〔1999〕9號)規定進行。
二、評選、推薦對象
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和“優秀畢業生”評選推薦范圍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本科生、專科生、碩士研究生。“優秀班集體”評選推薦范圍為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自然班。
三、評選推薦標準
(一)三好學生
1.堅定共產主義信仰,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,堅信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踐行者,理想信念堅定,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;
2.模范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,遵守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和公民道德規范,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,在校期間無違法、違規、違紀行為;
3.刻苦學習,勇于探索,積極實踐,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,綜合評價在所學專業前30%,恪守學術道德,堅守學術誠信;
4.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身體素質好,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或在大型體育競賽中取得良好成績,有良好的心理品質和健全的人格;
5.積極參加社會實踐、志愿服務、文娛體育及科技文化創新等活動,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,在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。
(二)優秀學生干部
1.學生團支部、班委會干部;學院(系)團總支、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;校團委、校學生會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可參評“優秀學生干部”;
2.具有遠大的理想信念、堅強的意志品格、高尚的道德情操,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范踐行者,是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;
3.擔任學生干部滿一學年,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工作能力,并較出色完成本職工作,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,需經民主評議后推薦;
4.品德優秀,文明修身,模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,勇于同不良現象做斗爭;能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系,各方面全面發展,綜合評價成績在所學專業前50%;身體素質好,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;
5.團結帶領廣大同學積極參加社會實踐、志愿服務、文娛體育及科技文化創新等活動,善于做同學的思想政治工作,積極完成校、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,因出色工作獲得相關表彰獎勵或榮譽稱號的。
(三)優秀畢業生
1.在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有突出表現和典型事跡,是青年學生求學、立德、修身、成才的學習榜樣,能夠激發和凝聚銳意進取、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,在師生中引起熱烈反響;
2.在校期間學業成績優異,在專業競賽、科技創新、發明創造、學術科研等方面獲得獎勵或取得成果的,或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、獲得國家專利,取得重大學術科研成果,在學生中有良好的影響;
3.愿獻身國防事業、自愿到國家重點科研單位、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的畢業生典型,或在創新創業方面成績突出,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,有一定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;
4.在社會實踐、志愿服務、公益事業等方面獲得獎勵或成績突出,有一定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;
5.在校期間在思想品德、學業能力、全面發展等方面實現自我突破和超越,經過努力取得一定成績,在學生中起到帶動和引領作用的。
(四)破格標準
對在見義勇為、舍己救人、拾金不昧、發明創造等方面事跡突出的,或在全國或地區性重大賽事或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,可破格參加自治區級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、“優秀畢業生”評選。評選指標占所在學院本年度名額。
(五)優秀班集體
1.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自然班組建兩年(含兩年)以上;
2.有健全的班團組織,班干部獨立工作,成為集體的核心和表率。同學之間團結友愛,具有良好的行為習慣。班級有嚴明的紀律和和諧的班風,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凝聚力,形成了催人奮進的集體心理氣象;
3.班主任愛崗敬業,以身作則,能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思想、心理、學習等方面教育,善于處理學生間、任課教師與學生間關系,任課教師對班級評價高;
4.注重學風、班風建設,班級學生在思想、學習、體育、藝術、紀律、衛生等方面綜合評價居本校上游水平,體育合格率達到90%以上;
5.能夠積極配合學校工作,參加各項活動(如:文藝表演、中隊活動、運動會、各種小型比賽等)表現出色。積極開展和參與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娛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成績突出,榮獲過校級以上榮譽稱號;
6.班級學生無嚴重違規違紀現象,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,無劣跡生、無輟學學生。學生曠課率、考試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參評。
四、評選、推薦程序及要求
1.自治區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、“優秀畢業生”候選人提名須經所在班級充分醞釀,通過民主評選產生。
2.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對班級民主推薦名單進行審核,在學院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,按要求填寫花名冊、登記表和申請表(見附件1、2、3),于2017年4月27日前通過“學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統”將相關申報信息錄入“學生榮譽—學生榮譽申請”欄目中待審核,并將花名冊(同時報送用EXCEL表格制作的電子版花名冊)、登記表(一式二份,用A3紙雙面打印)和申請表(統一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)報校學生工作處兩校區綜合管理科(新城校區教研樓308室,金川校區舊圖書館206室),由學生工作處審核并報校學生工作委員會。
3.經校學生工作委員會討論,在全校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,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推薦人選,上報自治區教育廳。
4. 望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,嚴格把關,嚴格審核,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,并按時上報材料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全區高校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、“優秀畢業生”花名冊(統一使用A3紙正反面打印)
2.全區高校“三好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干部”、“優秀畢業生”登記表
3.全區高校“優秀班集體”申請表(統一使用A4紙正反面打印)
內蒙古工業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
內蒙古工業大學學生工作處
2017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