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》(中發[2007]7號文件)和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實施<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>的通知》(教體藝[2007]8號文件)的精神和要求:1、所有在校大學生每年必須進行一次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測試。2、各學年測試項目的得分之和為當年《標準》的最后得分,滿分為100分。根據最后得分評定等級:優秀為總分90分以上;良好為總分80分~89分;及格為總分60分~79分;不及格為總分59分以下。每學年評定一次成績并記入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(大學)》。3、各學年測試過程中如發現作弊的學生,經核實其《標準》評分等級記為不及格,當年《標準》成績記為0分。4、學生畢業成績,按畢業當年的成績(大四年級測試成績)和其它學年平均成績(各占50%)之和評定,畢業成績未達到50分者按肄業處理。
為了配合我校畢業生材料歸檔工作,保證2016屆學生順利畢業,體育部將為該年級畢業成績不符合《標準》要求的學生進行測試,請各學院通知相關學生攜帶一卡通及身份證準時到場。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補測項目設定:
(1)補測名單中,凡在“測試項目數”一欄中標記為“三項”的同學,說明該同學畢業成績未達到50分或缺少大四年級《標準》測試成績。
測試項目為:50米,立定跳遠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。
評分方法:三項得分相加(單項得分滿分為100分)除以3為補考成績。
(2)補測名單中,凡在“測試項目數”一欄中標記為“五項”的同學,說明該同學缺少兩學年的《標準》測試成績。
測試項目為:50米,立定跳遠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,坐位體前屈,1分鐘跳繩。
評分方法:三項得分相加(單項得分滿分為100分)除以3為第一學年測試成績。后兩項相加除以2為第二學年測試成績。
(3)補測名單中,凡在“測試項目數”一欄中標記為“六項”的同學,說明該同學缺少三學年以上的《標準》測試成績。
測試項目為:50米,立定跳遠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,坐位體前屈,1分鐘跳繩,男子1分鐘俯臥撐/女子1分鐘仰臥起坐。
評分方法:三項得分相加(單項得分滿分為100分)除以3為第一學年測試成績。中間兩項相加除以2為第二學年測試成績。
最后一項為第三年測試成績。
二、參加測試的學生如因疾病或殘疾不能參加補測,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及病歷,到內蒙古工業大學體育部網頁上下載并填寫《免予執行<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>申請表》,于2016年4月24日前交于體育部李晨老師處(電話:13514713778)。
三、測試時間: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下午14點。
三、測試地點:金川校區學生測試地點:金川校區田徑場。
新城校區學生測試地點:新城校區田徑場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