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內工大 黨組字〔2017〕6號
內工大 黨組字〔2017〕6號

關于進一步明確發展黨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分黨委、黨總支:
為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,根據黨章和《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有關規定以及中組部共產黨員網黨務問答,自治區高校工委組織部印發了《關于明確發展黨員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就發展黨員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常見問題進行了明確說明。按照通知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,現就發展黨員工作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。
一、關于未滿18歲申請入黨和發展入黨情況
根據黨內有關規定,按照尊重歷史、實事求是的原則,對未滿18歲申請入黨和發展入黨的,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
1.對2014年5月《細則》發布之后、未滿18歲提出入黨申請的,黨組織應肯定其入黨要求,鼓勵他們追求政治上的進步,并做好解釋工作,請他們年滿18歲后再向黨組織正式遞交入黨申請書。按照有關規定,《細則》公布之后,未滿18歲不得發展入黨。對于擬將組織關系轉入我校的、《細則》公布之后未滿18歲發展入黨的,由所在分黨委、黨總支研究提出審查意見,報學校黨委組織部批準,不予承認其黨員身份。
2.對2014年5月《細則》發布之前、未滿18歲提出入黨申請的,一般予以承認。但對其中未滿18歲發展入黨的,要具體分析具體處理:如果入黨手續清楚,已經長期為黨工作,具備黨員條件的,可以承認其黨員身份;如果入黨手續不清楚,但已經長期為黨工作,確實具備黨員條件的,可以承認其黨員身份,但應向有關黨組織和黨員本人指出錯誤,進行批評教育;如果不具備黨員條件、現實表現不好的,不管入黨手續是否清楚,不予承認其黨員身份,并在支部大會上公布。以上處理均須所在分黨委、黨總支研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,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核,經學校黨委同意后,上報自治區高校工委、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準。
二、黨組織在即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人員中發展黨員情況
為切實保證發展黨員的質量,在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離開工作、學習單位的,除具有重大貢獻或突出表現等特殊情況外,一般不辦理接受預備黨員的手續。所在分黨委、黨總支應該負責地將他們的入黨申請書、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等,連同本人檔案,及時轉給接收單位(居住地)黨組織。
三、接收轉入黨員材料情況
黨組織對轉入的黨員材料要進行嚴格審查,查看檔案是否齊全、材料是否真實、程序是否規范,重點審查年齡是否符合條件、發展時間是否為其離開工作單位或畢業離校3個月前、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時間是否滿1年等。對無法認定的黨員,由所在分黨委、黨總支研究提出審查意見,報學校黨委組織部批準,不予承認。
四、關于從遞交入黨申請到確定為積極分子的時間要求
根據中組部共產黨員網黨務問答的指導意見,由于入黨申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,黨組織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時間。一般情況下,入黨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六個月以上、具備入黨積極分子條件,才可被推薦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。各基層黨組織要進一步加強對入黨申請人的培養教育和考察,端正他們的入黨動機,準確把握時間要求,綜合教育考察、個人現實表現等情況,認真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推薦和確定工作。
五、關于入黨介紹人有關情況
根據中組部共產黨員網黨務問答的指導意見,為使入黨介紹人切實擔負起對被介紹人的教育和考察責任,一般情況下,一名正式黨員不宜同時擔任三名及以上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。入黨介紹人一般應由發展對象所在黨支部的黨員擔任,本支部確屬沒有符合條件的正式黨員時,也可在所屬分黨委、黨總支其他支部的正式黨員中確定。各基層黨組織要督促指導入黨介紹人切實履行好工作職責,認真負責地做好對發展對象的教育幫助、培養考察等工作。
各分黨委、黨總支要高度重視發展黨員工作,將此通知及時傳達到所屬黨支部和相關工作人員,嚴格執行《細則》有關規定,落實我校發展黨員工作制度,準確把握工作要求,保證發展黨員質量,不斷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科學化、規范化水平。學校黨委組織部將定期向學校黨委報告有關工作情況,并按要求上報自治區高校工委。
此通知
聯 系 人:烏 迪 范 文
聯系電話:6575733
內蒙古工業大學黨委組織部
2017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