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中心):
為了推動我院本科生創新性實驗實踐活動的開展,提升學生的科研能力,根據《內蒙古工業大學“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”項目管理辦法》(校發〔2016〕22號),《關于開展院級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項目的通知》(教字〔2018〕35號),《關于2020級本科生申報院級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”項目的通知》(教字〔2020〕137號)等文件精神,學院決定開展2021年度“信息工程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”項目申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原則
1.本次項目申報對象為我院2020級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。項目申請人原則上為學有余力、學習成績較好、且具備初步科研和動手能力的學生。
2.項目須以團隊形式申報,每個團隊由3-5人組成,每名學生只能參與一個項目。鼓勵學生跨專業組隊申報。
3.項目由學院各專業負責推薦,但每個項目必須以實驗室(不含教學機房)為依托。
4.每個項目均需配備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開展項目研究。指導教師應為我院在崗教師。每個項目原則上只聘請1名指導教師,每位老師最多指導3個項目。
二、項目時間點
1.項目申報時間:2021年3月1日前,各項目申請人完成項目選題、指導教師及成員的確定工作,完成網上申報。
2.項目評審時間:2021年3月8日前,各系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初審,確定項目和推薦排序,完成評審立項。
3.項目申報立項網址:實踐教學平臺的大學生創新創業管理模塊。(實踐教學管理平臺需經工大主頁底部的“服務門戶”搜索進入)。
4.項目執行期為一年,項目負責人必須在2022年3月1前完成項目結題。
三、項目經費管理
1.院級項目經費由學院資助,其中每個項目資助1000元,具體資助金額以立項通知為準。
2.項目經費的使用范圍包括:實驗材料費(包括耗材、藥品、化學試劑,工具等)。項目經費不能用于購買生活用品,不能用于支付餐飲費、出租車費、電話費等。
3.學院批準的項目經費專款專用,學生在預算框架下自主使用,指導教師簽字把關但不得使用研究經費。項目負責人要認真做好項目經費的使用記錄。項目經費報銷工作應嚴格遵守學校財務制度,報銷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總額。
4.對于因各種原因終止或被撤銷的項目,學院將凍結其項目剩余經費,并停止后續撥款。項目經費逾期未使用完的,根據上級財政主管部門及學校的相關規定,予以收回。
5.學院對項目經費實行監督管理,保證其使用科學、合理、高效,并接受審計部門監督。對于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,將依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,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,視情節嚴重作出相應處理,包括停止項目運行、給予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、行政處分等;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,將移交至司法部門處理。
四、相關政策
1、參加項目的學生在項目通過結題后,可折抵培養方案中課外創新實踐學分。
2、參加“院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”項目并通過結題答辯的團隊成員,方可申報“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”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