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工程學院關于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初補考及成績報送安排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現將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初補考及成績報送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補考資格及補考安排
(一)補考資格:
1、曠考、考試作弊、考試違紀、無考試資格和實踐環節課程未通過的學生不能參加開學初補考,只能重修。
2、上學期辦理了緩考手續的課程,隨補考一起參加考試。
(二)補考安排
1、公共課、交叉課(即多個學院學生修讀的課程)補考由學校統一安排,具體考試安排見學校教務處通知http://jwch.imut.edu.cn/jwzx/infoSingleArticle.do?articleId=11207。
2、除公共課、交叉課以外的其它課程補考由學院安排,具體考試安排見附表。
3、《體育》課的補考定于2021年3月11日(第2周 周四)下午14:00-15:40進行,新城校區就讀學生的考場設在新城校區體育場主席臺下,金川校區就讀學生的考場設在金川校區體育場主席臺下。
4、《創業教育課程(一)》課程的補考聯系招就處劉老師。
5、《平面圖像設計》課程的補考在3月5日前到電力大樓1506聯系云靜老師。
二、成績報送
各學院最遲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補考,并錄入成績。
三、注意事項
(一)學生有關要求
1.學生參加考試時需攜帶有效考試證件(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學生卡或學籍證明),如果證件無照片,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,沒有證件的同學請提前補辦相關證件,無考試證件者一律不準參加考試。
2.學生應認真遵守考試規定,自覺服從監考教師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嚴禁攜帶手機等考試規定以外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場。
3.對不遵守考場紀律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內蒙古工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實施辦法》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。
(二)監考教師有關要求
1.監考教師須提前10分鐘到達考場,認真履行監考職責,規范監考工作流程。
2.學生進入考場時,監考教師須使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進行檢查,防止學生攜帶手機、電子手表等考試規定以外的電子設備進行考試。
3.教師在監考過程中,不得有讀書看報、批閱試卷、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、串崗聊天、隨意離開考場等不符合監考教師身份的現象,要以預防違紀作弊行為發生為目標,嚴肅考風考紀,維護好考場秩序。
(三)考試時長以試卷為準。
